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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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报告

【简介】感谢网友“大甜坨”参与投稿,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评标报告(共15篇),欢迎阅读与借鉴。

篇1:评标邀请函

投标邀请函

致:xxxxxxxxxxxxxxxxxxx

北京xxxxxxxxxxxxx就位于北京xxxxxxxxxxxxx的房屋及场地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承租单位。现邀请贵企业参加本次投标,请于规定时间内到我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现将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 产权单位:xxxxxxxxxxxxx(简称)

招标人:xxxxxxxxxxxxx

二、 对投标人的要求(应全部满足但不限于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 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xx万元。本项目招标谢绝联合投标,谢绝以个人名义投标。

4、 投标人应保证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承租的xxxxxxxxxxxxx仅限用于xxxxxxxxxxxxx使用,合法经营。

三、 购买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 时间:

2、 地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xx元,现金支付售出后不予退还。

四、 现场踏堪及现场答疑

1、 本次投标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堪。

2、 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自行到现场踏堪。投标人需踏堪现场时,应事先与招标人联系。在现场踏堪中所发生的全部经费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北京xxxxxxxxxxxxxxxxxxx 20xx-8-4

北京xxxxxxxxxxxxxxxxxxx

北京 xxxxxxxxxxxxxxxx

年月日

目录

一、 投标须知附表

二、 招租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名称

2.2 项目概括

三、招租期限

四、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的组成:

4.2 招标文件的修改

五、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的组成

5.2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

六、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七、投标费用和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报价

九、开标、评标

9.1 开标

9.2 评标

十、中标通知

十一、履行保证金

十二、合同的授予

十三、合同的签订

十四、合同的特备说明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附表

投标须知附表

二、 招租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名称:xxx房屋及场地出租

2.2 项目概括:项目位于北京xxxxxxxxx号,东临北京市xxxx公司、xxxxxxxx苗圃;西临北京xxxxxxx公司;南临xxxxxxxxx苗圃;北临xxxxxxxxx。

总建筑面积:xxxxxxx平方米,包括办公、生活、仓储等房屋建筑面积xxxxxxx平方米 (包含招标人自留办公用房xxxxx平方米,院落空地xxxxxx平方米及配电室用房xxxxxxxxxxx平方米,院落空地xxxxx平方米),包括全新厂房一座,建筑面积xxxxxx平方米。 总占地面积:xxxxxxx平方米(详见附图,xxxx房屋及场地概括中所述房屋面积仅作参考,具体以投标人实地踏勘为准,但投标报价时不再因房屋面积的差异而作调整,中标后也不得因房屋面存在差异而调整中标价)。

三、 招租期限

招标租凭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租赁期届满时,如xxxxx房屋及场地没有遇到国家征地、市政建设、北京xxxxxxx公司及招标人上级单位进行综合或合作开发时,可以继续承此租房屋及场地。租赁合同另行签订,但租凭期限仍为xxxx年。

四、 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须知、《房屋及场地租凭协议》范本、xxxxx平面示意图xxx张、投标文件格式等其他内容。

4.2 招标文件的修改

4.2.1 在距投标截至时间的24小时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发书面补充通知修改招标文件内容。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内发补充同志,则将按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修编投标文件。

篇2:评标邀请函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1)

第二章 投标须知------------------------(2)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说明及注意事------------------------(2)

投标文件的编------------------------(4)

投标文件的递交------------------------(5)

开标和评标------------------------(5)

定 标------------------------(7)

验 收------------------------(8)

标的清单及说明------------------------(9)

采购合同------------------------(11)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5)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招标编号:CSYHQZFCG-20xx-14

雨花区政府采购中心举办公开招标采购。诚邀感兴趣的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电脑、打印机。(详见标的清单及说明)。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密封递价。

三、定标方式:综合评优、分别以各标的的合理低价中标。

四、标书售价:每份100元,售后不退。

五、购买标书时间:自20xx年4月25日起至20xx年4月26日,每天8:30-11:30时,14:30-16:30时。(节假日除外)

六、购买标书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雨花区圭塘万家丽路与香樟路交汇处雨花区机关大院后勤服务中心北栋C515房)

七、投标截止时间:20xx年4月29日(星期五)上午10:00时整(北京时间)。 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证明书

3、经办人身份证

4、产品生产或销售代理证书

5、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采用国际标准生产认证证书

6、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7、税务登记证书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应向招标人交付投标保证金1万元(以款到指定帐户为准)即取得投标资格。未取得投标资格者,其投标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20xx年4月29日(星期五)上午10:00时整

十、开标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北栋四楼会议室

十一、招标人联系方式:

1、地 址:雨花区圭塘万家丽路与香樟路交汇处雨花区机关大院后勤服务中心北栋C515房。

2、联系电话:5880968 5880974

3、传 真:5880974

4、联 系 人:陈益军、宋 玫、舒继晖

5、开 户 行:圭塘信用社

6、户 名:长沙市雨花区政府采购办

7、帐 号:3890220xx0000128

第二章 投标须知

A 说明及注意事项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的招标项目。

2、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雨花区政府采购中心。

2.2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购买了招标书提交了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2.3 “采购人”系指实际购买使用标的物的单位。

2.4 “采购项目”系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材料、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安装等。

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人员培训、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和类似的义务。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有法人资格,且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 承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3.4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 生产或销售的产品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3.7 产品生产销售或委托代理证书。

3.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9 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3.10 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3.11 财政部及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

3.12 接受招标人的付款方式。

4、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人须在投标前交纳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现金或转账均可,其

中转账以款到指定账户为准),否则其投标恕不接受。

4.2 招标人不接受非银行款项以外的有价证券抵押、存单抵押、往来款项抵押及银行保函等形式作为投标保证金。

4.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采购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履约后按合同规定无息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的一周内,凭向我中心开出的收据(加盖财务专用章)无息退还,原则上只转帐不退还现金。

4.4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人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投标人不接受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改;

(3)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

(4)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5)中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5、投标有效期

5.1 从投标截止日起,投标报价的有效期为30天。

5.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招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告知招标人。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前,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称为修改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有修改文件,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和电报)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则应以电报、传真、信函等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

7.3 为使投标人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延长期限在修改文件中一并说明,修改文件中未作出延长日期的,其投标截止日期不变。

8、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B 投标文件的编写

9、要求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

9.2 投标文件的语言文字为中文汉字,若使用外语或少数民族文字,则必须译成中文汉字。

9.3 投标文件的书面内容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9.4 投标文件采用书面方式,使用电报、电话、传真、光盘、软盘、电子邮件或其他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投标一概不予接受。

10、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构成

10.1 投标承诺书、投标报价表、规格响应表、产品配置清单(附产品图片)、质量保证承诺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主要经营业绩、投标资格证明文件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等;

10.2 投标人应按上述第10.1条的内容自行填制并打印,按规定签字盖章后,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1、报价

11.1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1.2 投标报价、货款一律使用人民币,以“元”为单位。

11.3 投标报价均为售税价,是指标的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限长沙市城区内)验收后的价格。

11.4 投标人可对标的全部投标,也可只投其中一个标的,投标人对每一标的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如有优惠折扣等,即在投标承诺书中注明,并做到投标承诺书的总价与投标报价表中的总价一致。

11.5 投标人同一标的两个或以上有选择的报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12、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2.1 投标人应印制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伍份。每一份投标文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与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2.2 投标人如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样本上或格式样本复印件上填写数据和文字作为投标书的,招标人概不接受。

12.3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由法人代表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按规定盖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篇3:评标会议纪要

时间:3月19日

地点:综合楼901会议室

招标小组成员:林建民、刘占华、田静敏、陈世忠、田永纪、李福林

会议纪录员:王连滨

主持人:副院长林建民

会议内容:

1、刘占华同志就招标程序的拟定,招标文件的起草及定稿过程作了说明,根据学院与后勤服务总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协议,招标的公告、招标书内容、招标程序、评标内容,是由后勤服务总公司起草,后勤管理处修改,又经招标小组多次讨论完善,报林院长批示后定稿。定稿后责成后勤服务总公司具体承办发布招标公告、报名登记、发放招标书、接收投标书等工作。

2、陈世忠同志就实施招标过程作了说明。即:根据招标小组的决定,招标公告于3月13日在学院内网公开发布,在学院广告栏公开张贴,同时印制22份送交学院党政办发至到各部门。发布当天开始报名,发放招标书,接收投标书,以上工作是由陈世忠、李福林、郝婧宇三人共同承办。截止3月16日8:30共登记报名9人,发出招标书9份。截止规定收标终止时间3月19日8:30收回投标书6份,8:48集中封存。按规定截止收标时间送达标书的人为:赵方跃、贾志杰、赵文翠、王淑敏、张惠萍、刘艳芳共计6份。在3月19日10:20(已超过规定投标截止时间)武福田、潘得利各送标书1份。

3、评标:会议在投标书开封之前商定了评标的有关内容,即:依招标书内容议标,对合格标书进行排序。投标价高者为第一中标人,中标后须将原承包人申报的库存货款16万元、设施款4万元,共计20万元在三日内存入学院帐户,过时不交视为自动放弃,则第二顺序人为中标者,依次类推。所有投标书均在现场启封,招标小组对招标书内容逐份当场进行了宣读、传阅、核实,在认真评议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认为,投标内容合格的仅有2份,即刘艳芳、张惠萍。刘艳芳投标金额10.0118万元,张惠萍投标价年6.6万元。排列中标顺序为刘艳芳第一,张惠萍第二。会议中,请中标方鞠亚仲到场答疑了招标小组的提问。

会议决定:第一中标人刘艳芳自3月20日起三日之内将货款20万元存入学院财务帐户,之后一周内交接双方核对物价,后勤服务总公司起草承包协议。物价核准完毕,办理交接,后勤服务总公司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协议。

学院招标小组

xxxx年x月x日

成员签名:林建民 田静敏 刘占华 陈世忠 田永纪

王连滨 李福林

篇4:评标会议纪要

时 间:20xx年5月6日

地 点:政府党委会议室

评标人员:赵本根(镇党委书记) 江德君(镇人大主席)

王泽尚(镇政协组长) 郭 伟(镇分管副书记)

陈德文(镇文广站站长)

主持人:郭 伟

记录人:陈德文

主要内容:

20xx年5月6日下午,政府就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进行公开议标,议标过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一、 投标单位

参加此次投标活动的投标单位分别是:

1、安徽省汉兴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六安市志新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3、六安市中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 投标过程

对以上三家竞标单位分别进行了唱标,三家单位对该工程做出了认真的设计及详细报价:

1、六安市中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报价:52.8万元

质量等级:优良

设计方案: 场地采用C20砼浇铸,房顶彩钢瓦防水。

2.六安志新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工程报价:519347.3元

质量等级:优良

设计方案: 房前场地用C20砼浇铸,房顶用彩钢瓦防水,所有新建工程墙光地平、门窗齐全、水电安装到位,内装璜采用地板砖、吊顶、乳胶漆,外墙贴瓷砖。

3.安徽省汉兴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报价:53.4万元

质量等级:优良

设计方案:场地采用C20砼浇铸,房顶彩钢瓦防水。

评标人员对以上方案及报价进行了认真讨论和评比,认为六安志新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所提交方案,具有方案详致,价格优势较强,施工安装实力技术较强等优势,建议由六安志新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承接该项工程。最终经表决,一致同意由六安志新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中标。

二0xx年五月六日

篇5:评标会议纪要

20xx年8月25日,县委、县人大党组书记阿里木•阿巴拜克主持召开了塔什萨依新农村实验区土地平整工程议标会议,评标小组成员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邓东升,县水利局局长韩大林、县纪检监察室主任、监察局副局长张晓轩、县农发办主任、塔什萨依新农村实验区管委会主任范红毅、县农发办副主任贾金伟、县扶贫办主任关文凯、县建设局副局长高田、县国土资源局阿里木•买买提,议标会议纪要。参加议标的有高永宁、李振清、张树兴、申洪江、吴兴龙、李和、于中俊。根据议标会议议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议标单位的报价进行了评定。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要求,所有参加议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同意以下条件:一是同意将总面积为2500亩的土地平整工程分为4个施工段,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以合理价中标;二是有信誉和一定的垫资能力,同意在工程完工经塔什萨依管委会验收合格后支付70%的工程款,土地接收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30%的工程款;三是同意验收标准为放水验收;四是同意在9月30日前完成工程任务。

二、参加议标的施工单位按程序作了报价,经评标小组对议标单位的报价、经济实力和土地平整经验等进行综合评定,一致同意由高永宁、吴兴龙、李和、于中俊四家议标单位以400元/亩的价格中标,其中:吴兴龙负责第一施工段的施工,李和负责第二施工段的施工,于中俊负责第三施工段的施工,高永宁负责第四施工段的施工。

三、会议强调,各施工单位要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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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评标会议纪要

开评标会议记录

招标单位:

一、工程名称:会议时间:

二、会议地点:

三、主持人:记录人:

四、参会单位及主要人员:

1、招标单位:

2、代理单位:

3、监督单位:

投标单位名称唱标顺序

宣布会议注意事项:(略)

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结果是。 五、1、主持人介绍工程概况及评标办法

2、主持人宣布评委会组长,组长为。

六、抽签确定唱标顺序:

投标人唱标、确认投标人投票报价。(见附录)

山西吉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主持人公布最高招标控制价:万元

八、抽取比例:。

九、合成标底价:万元。

十、投标人综合得分如下:

投标单位得分名次 十一、评委推荐中标人候选人依次是:

1、2、3、十二、确定中标人单位为:

单位名称:

中标价为:领导讲话:

会议结束

附录

投标人唱标、项目班子、业绩

报价:万元工期:天质量:项目班子:个

其他:企业同类型工程( )项、项目经理同类型工程( )项、技术负责人同类型工程( )项、安全文明工地优良( )项、合格( )项如上述记录属实请签字确认:2、

报价:万元工期:天质量:项目班子:个

其他:企业同类型工程( )项、项目经理同类型工程( )项、技术负责人同类型工程( )项、安全文明工地优良( )项、合格( )项如上述记录属实请签字确认:3、

报价:万元工期:天质量:项目班子:个

其他:企业同类型工程( )项、项目经理同类型工程( )项、技术负责人同类型工程( )项、安全文明工地优良( )项、合格( )项如上述记录属实请签字确认: 4、

报价:万元工期:天质量:项目班子:个

其他:企业同类型工程( )项、项目经理同类型工程( )项、技术负责人同类型工程( )项、安全文明工地优良( )项、合格( )项如上述记录属实请签字确认:

评标会议记录范文

时间:20xx年4 月22日下午15时30分

地点:xx市xx评标室

参加单位及人员:

招标人代表:漯河市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代表有:召陵区人民检察院

高新区招标办:

见证单位:漯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主持单位:河南际龙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春莉敏

评委:

会议内容:

第一项:宣布评标会场纪律(所有到会人员关闭通讯工具、不得喧哗、不得走动、有问题举手发言)。 第二项:依法组成评标委员会。介绍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投标单位。

评委:

投标单位:

一标段:

漯河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漯河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汇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标段:

河南嘉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中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泰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询问各评委与以上投标单位有无经济利益关系,有的请自动申请回避。所有评委均认为与以上投标单位无经济利益关系,不需要回避。

第三项:推荐评委主任。评委主任:

第四项:给评委发放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第五项:初步评审(详见《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表》)。

第六项:进行打分(详见评委《评标计分表》)。

第七项:分数汇总合计(详见《评标汇总表》)。

第八项:评标结果(详见《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和评标结果,最终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投标报价:项目经理: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投标报价:项目经理: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投标报价:项目经理: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投标报价:项目经理:第九项:评委会所有成员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

第十项:评委主任宣布评标结果。

第十一项:评标会议结束。

招标单位(签字):

监督单位(签字):

见证单位(签字)

记录人(签字):

20xx年4 月22日

篇7:评标专家承诺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评审委员会成员参加评标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如有违反,应当取消评标专家资格,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或者刑事处罚等法律责任:

1、招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监督管理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其他社会关系或者经济利益关系等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包括不限于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曾在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投标人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况;

4、招标采购单位就招标采购文件征询过意见的';

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其他依法应当回避的情形。

项目名称: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日期:年月日

篇8:评标专家廉政承诺书

作为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谨在此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国家法律及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招投标的法规规章,维护国家利益。

2、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标,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履行相关的保密义务,遵守评标纪律,不私下接触投标人,不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4、自觉抵制违法违规的招投标活动,协助、配合专家库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5、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发生,自愿接受主管部门处理。

承诺人:

20xx年月日

篇9:评标专家廉政承诺书

本人受邀自愿参加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项目评审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我以评标专家的身份和荣誉郑重作出如下廉洁自律承诺:

1、在知道自己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后至评标结束前的时段内不私下接触投标供应商。

2、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主动提出回。

3、在评标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独立、负责的进行项目评审,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4、不收受投标人、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5、不向他人泄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6、遵守公正、公平原则,不与其他评委私下达成一致意见,不干预评标结果。

7、自觉接受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监督、检查。

承诺人(签名):

篇10: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的管理,促进评标专家资源共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的建立、使用、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的建立、使用、管理应当遵循资源共享、有效利用、公正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 省发展和改革行政部门负责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管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政部门应当协同省发展和改革行政部门做好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市、县(市、区)招标投标综合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协助做好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的相关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依照《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的规定,对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的评标专家(以下简称评标专家)的评标活动依法实施监督。

第二章 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的建立

第五条 评标专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评标专家同等专业水平的具体标准,由省发展和改革行政部门会同省有关行政部门制定。

第六条 省发展和改革行政部门应当会同省有关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征聘评标专家。

应聘评标专家可以采用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单位推荐的,应当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应聘材料应当包括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

第七条 中央在浙单位、省属单位以及省外专家的应聘材料,由省发展和改革行政部门会同省有关行政部门审查。其他专家的应聘材料,由市招标投标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进行初步审查后,报省发展和改革行政部门,由省发展和改革行政部门会同省有关行政部门审查。

聘为评标专家的,省发展和改革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或者推荐单位;未予聘用的,省发展和改革行政部门应当向申请人或者推荐单位说明情况。

第八条 省有关行政部门和市、县(市、区)可以设立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网络抽取终端,其已设立的评标专家库应当纳入综合性评标专家库。

省有关行政部门和市、县(市、区)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的专家,由省发展和改革行政部门会同省有关行政部门依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进行甄别后,纳入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

第九条 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可以设置资深评标专家分库,为行政决策、评标争议处理提供咨询等服务。

第十条 省发展和改革行政部门应当做好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外省市评标专家库的联网和利用,实现资源共享,充分发挥省外专家的作用。

第三章 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的使用

第十一条 依照《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其评标专家应当依法从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法设立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评标专家参加随机抽取。

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不受地域限制。其中,投资额度小、技术要求不高的项目,评标专家可以从项目所在地及附近地区的评标专家中抽取,具体办法由省发展和改革行政部门会同省有关行政部门制定。

国家和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评标专家,应当在省发展和改革行政部门所在的网络终端抽取。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经省有关行政部门确认,招标人可以从直接确定的人员中随机抽取或者确定评标专家:

(一)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内没有符合条件的评标专家的;

(二)国家或者省人民政府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四条 评标专家按照下列程序抽取:

(一)由招标人填写《评标专家抽取登记表》,并经有关行政部门确认;

(二)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三)由有关行政部门和网络终端工作人员、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共同签字,确认评标专家抽取结果。

第十五条 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是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者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二)是招标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对该项目有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

(三)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评标专家确定过程的监督,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评标专家的抽取、通知等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经随机抽取确定的评标专家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十七条 评标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一)接受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聘请,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不受任何干预;

(三)接受参加评标活动的合法劳务报酬;

(四)抵制和检举评标过程中违法以及违反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的行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八条 评标专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二)遵守评标纪律,不得与投标人或者与投标项目有利害关系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和其他好处;

(三)对评标过程保密,不得泄露评标专家抽取结果,不得透露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不得泄露投标人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四)按照本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回避的,必须申请回避;

(五)协助、配合有关行政部门进行的监督、检查;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篇11: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省发展和改革行政部门应当会同省有关行政部门做好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的管理,做好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日常操作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加强网络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的作用。

第二十条 省发展和改革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评标专家档案,记录评标专家基本情况、评标活动、培训、不良记录、违法处罚等内容,并对评标专家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更新相关记录。

第二十一条 评标专家有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行为的,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并将生效的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同级招标投标综合管理部门。

招标投标综合管理部门应当将前款规定的处理结果、司法机关的生效处罚以及本部门的生效处理结果及时记入评标专家档案。

第二十二条 评标专家在一个年度内,无故不参加评标次数超过应当参加总次数的三分之二的,由省发展和改革行政部门予以解聘。

第二十三条 省发展和改革行政部门应当建立评标专家评标信用记录制度,对评标专家的不良和违法行为予以通报。

第二十四条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招标人招标说明、评标劳务报酬支付情况的监督。

招标人支付的评标劳务报酬不得低于最低评标劳务报酬标准。最低评标劳务报酬标准由省发展和改革行政部门会同省有关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将处理情况告知举报人,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有关行政部门、招标投标综合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评标专家进行审查,或者在评标专家档案中作虚假记载的;

(二)未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评标专家档案、信用记录等管理制度的;

(三)未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抽取评标专家,或者泄露评标专家抽取结果的;

(四)非法干预评标专家评标活动的;

(五)对违法行为应当处理而未予以处理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二十八条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部门依照《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依照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从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未经省有关行政部门确认,直接确定评标专家的;

(三)违反本办法规定程序抽取评标专家,情节严重的。

第二十九条 评标专家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有关行政部门应当立即停止其参与评标活动;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由有关行政部门处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由省发展和改革行政部门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

第三十条 评标专家违反本办法规定,收受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泄露评标专家抽取结果或者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依照《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并不得再参加本省范围内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评标专家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12月1日起施行。

评标专家库的建设

●专家库由省级(含,下同)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依法成立的招标代理机构依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自主组建。●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其所建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的管理,但不得以任何名义非法控制、干预或者影响评标专家的具体评标活动。● 省级人民政府可组建跨部门、跨地区的综合性评标专家库。●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建评标专家库,应当有利于打破地区封锁,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 评标专家库的组建活动应当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专家库的管理

● 资格评审:组建评标专家库的政府部门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申请人或被推荐人进行评审,决定是否接受申请或者推荐,并向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或被推荐人颁发评标专家证书。● 专家培训:组建评标专家库的政府部门,可以对申请人或者被推荐人进行必要的招标投标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 专家档案:组建评标专家库的政府部门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为每位入选专家建立档案,详细记载评标专家评标的具体情况。● 专家考核:组建评标专家库的政府部门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建立年度考核制度,对每位入选专家进行考核。评标专家因身体健康、业务能力及信誉等原因不能胜任评标工作的,停止担任评标专家,并从评标专家库中除名。

专家库的使用

● 政府投资项目的评标专家,必须从政府有关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篇12:项目评标管理规定有哪些?

项目评标管理规定有哪些?

1.评标委员会,

(1)评标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项目部经理、施工经理、财务经理及采购相关人员组成,由采购经理负责主持,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评标期间,如安排询标,投标方有责任派代表参加。

2.评标工作的基本原则。

(1)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2)保护招标方的各项合法利益。

(3)为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投标方,对投标方的投标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审核。

(4)评标严格按照采购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篇13:评标专家廉洁自律和回避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在天山区非在编工作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民主

测评工作中,参加测评的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均与本人无直系血亲、姻亲、近姻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如有违反上述情形之一,本人自愿按照乌鲁木齐市社区非在编人员相关规定接受组织处理,并承担相应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

20xx年 月 日

篇14:评标专家廉洁自律和回避承诺书

一、廉洁自律承诺

作为 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谨在此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国家法律及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招投标的法规规章,维护国家利益。

2.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标,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履行相关的保密义务,遵守评标纪律,不私下接触投标人,不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4.自觉抵制违法违规的招投标活动,协助、配合专家库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5.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发生,自愿接受主管部门处理。

二、回避承诺

本人受 (招标代理人或招标人)邀请,担任 项目(项目名称或编号)的'评委。本人郑重承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如有违反,同意取消本人评标专家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招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监督管理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其他社会关系或者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其他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

承诺人:

20xx年 月 日

篇15:评标专家廉洁自律和回避承诺书

本人受xxx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邀请, 担任yyy有限公司设备材料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035)的评委。本人郑重承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如有违反,同意取消本人评标专家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二、项目主管部门或监督管理部门的人员;

三、与投标人有其他社会关系或者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四、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

承诺人: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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